
近日,省高校工委下发了《山西省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2016-2017年度高校文明单位标兵、高校文明单位和高校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的决定》(晋高工〔2018〕1号),我校被省高校工委授予“2016-2017年度高校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自申报创建省高校文明单位以来,校党委高度重视,将创建文明单位列为重点工作来抓,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,围绕文明创建目标,按照创建规划要求,与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相结合,广泛开展了凝聚人心、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,得到了省高校文明单位创建验收组的充分肯定。
学校将以此为起点,再接再厉,不断探索文明单位创建的新思路、新做法,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,有效推进学校各项建设,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,努力建设魅力山传、和谐山传、幸福山传,向更高的文明创建目标迈进,为山西省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。
